如我在诉,司法为民——屯昌法院法官利用周末妥善化解一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日期: 2024-04-30 来源:

  近日,屯昌县人民法院以“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利用周末休息日妥善化解一宗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原告梁某某与被告杨某某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杨某某于2019年7月,将一栋五层楼房工程包工包料发包给原告梁某某建设,该楼房于2020年建好并投入使用。但因被告认为该楼房工程有部分不合格,如楼顶墙壁有些渗水、卫生间积水等等,故梁某某、杨某某自楼房建好后一直未对工程进行结算,而且双方对于建筑面积有较大的争议。该案件如果依照正常的诉讼程序,针对原告的诉求要进行工程量鉴定,要对工程不合格部分进行鉴定来确定修复费用,这就需要双方当事人投入大量的时间和财力来应对,但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工作,被告是一名大学教授,难以耗时费力地在两地间奔波来处理该纠纷。案件承办人邓法官站在当事人角度充分考量,设身处地为当事人分析案情,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如若按照法律程序继续诉讼,会花上不少时间,还将承担后续产生的鉴定费、律师费等,并告知在诉讼中存在的风险以及协商处理争议对双方存在诸多好处,建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到现场测量确定建筑面积,同时希望双方当事人平心静气去协商,化解纠纷矛盾。因被告从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都在上课,只能周末抽时间从外地回来处理争议,案件承办法官建议双方当事人在周末休息日到涉案房屋进行建筑面积测量以及协商处理争议,当事人双方积极回应和并接受了该建议。

  

  4月20日上午九点,承办人邓法官和书记员主持双方当事人对涉案房屋两铺面五层楼进行建筑面积测量,测量面积后针对存在的各个大小争议逐一地进行协商处理,对存在不合格部分工程折算修复金额由被告另行找人修复,调解过程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自己意见。法官为方便当事人,利用休假日积极认真地工作,不惧酷暑,与双方当事人跑上跑下确认以及处理纠纷,得到双方当事人称赞和感谢,齐齐称赞屯昌法院的法官责任心强,真正司法为民。法官的行动让当事人感动和认同,因此,在处理争议过程中,承办法官针对双方当事人各个大小争议提出公平合理处理建议,都得到当事人的接受认可。当天下午三点,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并签署调解协议。目前,双方当事人都收到屯昌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该案顺利结案。

  

  屯昌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仅用5小时就化解了一宗可能会耗费当事人相当多精力财力以及时间的案件纠纷,切实用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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