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6-17 来源:

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解决单位用工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警务辅助岗位)12名,定向派遣到屯昌县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宏观管理与招聘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按需设岗、合同管理。

二、招聘范围、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二)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30周岁(含)以下(1991年6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要求男性,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户籍为海南屯昌;身高170cm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上,专业不限;

6.有驾驶证优先;持驾驶证A证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岁(名额限2个),不限于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

2.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有吸毒或吸毒经历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过度肥胖、高度近视、有纹身等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四)岗位设置及岗位待遇

1.本次公开招聘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劳务派遣人员,招聘人数为12人,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劳务派遣人员应发工资为2475/月(含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食宿自理。

3.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将与海南和胜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屯昌县人民法院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屯昌县人民法院(屯昌县屯城镇兴业横路5号)

3.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书(现场报名要求以上证件同时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屯昌县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现场测量身高。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拟入围考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是否与报名信息一致、真实等。审查对象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工作

1.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2.体能测试

(1)1000米跑,及格时间4分15秒;

(2)俯卧撑26个及格,限时2分钟;

(3)10米*4往返跑,及格时间12秒5。

(4)立定跳远,2.33米及格。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体能测试合格者按1:2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科目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  养。

4.考试成绩确定

体测(换算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相同,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5.成绩统分结束后,考试成绩将在屯昌便民网、屯昌同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未能按时提供考察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屯昌便民网、屯昌同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公布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定。公布无异议后,由海南和胜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签订个人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

五、其他事宜

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7821030

 

附件:屯昌县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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