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述法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01 来源:

屯昌县人民法院

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述法报告

中共屯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再燕

 

本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推进我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把法制建设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从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等方面加快推进法制建设工作,用最优质、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案件,更好更快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抓牢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为屯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现根据《中共屯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将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牢队伍建设,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夯实理论基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托上级正在火热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将学习教育形成常态化。积极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全年共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习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将党的二十大各项部署要求转化为法院工作的实际举措。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班子建设,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革命传统、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必修课,通过组织干警宣誓、志愿服务行动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大力弘扬“吃苦耐劳、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先锋精神。

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凝心铸魂,我院4名院领导参加了4期共11天的县主题教育读书班,并召开了4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发挥“头雁”效应明显。两个在职党支部已开展29场次集中学习,退休党支部已开展了3次集中学习。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共确认7个调研课题。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随机走访等方式,院领导已开展实地调研29次,走访基层联系点、乡镇、基层派出法庭、乡镇司法所等21个单位,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制度3项。三是聚焦中心推动发展,院领导班子成员共牵头4项推动发展任务和4件“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均已完成。四是聚焦抓整改,系统梳理调查研究发现的问题、推动发展中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共5个,形成了本院问题清单,已完成整改5个;院机关党委和三个党支部共梳理出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工作制度,推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确保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二、狠抓执法办案,坚决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3年共受理案件3856件(其中新收3439件,新收同比上升10.33%),同比上升6.58%结案3241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3.29%。一审服判息诉率86.51%,排名全省法院第一;被二审法院改判42件,发回重审8件,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3.57%,排名全省法院第五;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42.12%,排名全省法院第一;良好完成各项指标。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85件(23件旧存),审结266件。判处罪犯329人,其中,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317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审结“两抢一盗”、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45件65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件2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人;妥善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及关联犯罪案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严厉打击“两卡”违法犯罪,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滋生土壤,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审结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及关联犯罪案件91件113人,其中诈骗罪3件6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3件31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65件76人。

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204件,审结1921件,诉前调解(调书、调确)案件共133件。一是注重维护公平交易秩序,审结房地产、买卖、借款、担保、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018件;二是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抚养赡养、遗产继承、探望权纠纷案件325件,其中调撤122件,调撤率37.54%;三是妥审结物权纠纷案件70件,其中调撤17件,调撤率24.29%;生命健康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28件;四是交通法庭受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90件(含诉前调46件,司法确认1件),结案80件,诉前调解赔偿金额合计278万元,诉前调解结案案件履行到位金额278万元,履行到位率100%。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共受理行政案件70件,审结60件,其中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2件,裁定驳回起诉14件,准予当事人自行撤诉8件。开庭审理的33件行政诉讼案件,全部都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出庭率达到100%,每一位出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均积极履行职责,基本上做到“既出庭、也发声”,在其分管的专业领域上都能结合案件积极答辩,对案件的审理提供专业性的陈述,充分发挥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对推动案件审理的积极作用。

依法加强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1258件(新收1188件,旧存70件),已结案件962件。今年以来执恢、执保案件新收788件,结案766件。执行完毕率34.98%,首执案件终本率为32.78%,执行标的到位率44.12%。切实开展重点案件执行攻坚行动,对四类重点案件及相关重点执行工作进行梳理并自查整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为96.68%,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案件合格率100%。首执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6.59%,保全率177.27%。共向各联合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合计533人次,限制高消费合计559人次。

三、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司法机制建设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定期主持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研判我院审判各项指标,查摆不足,制定整改计划,及时补齐短板。共召开审判委员会13次,讨论案件或事项32件2023年重新修定了《屯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

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处理规程。继续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在实体处理、程序适用、量刑幅度、权益保障、配套机制等方面形成了成熟经验,较好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审理了254件刑事案件,其中有163件当庭宣判提高了刑事裁判效率。

四、坚持司法为民,扛起司法担当,维护屯昌地区公平正义

推进法治屯昌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活动70场次。其中,3月30日,我院联合县依法治县办组织开展行政诉讼庭审观摩活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某农场诉被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人某村委会行政登记一案,邀请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37家单位共80余人到庭观摩庭审,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对事实认定、程序规范、法律适用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起到了很大作用;8月16日,公开审理了原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某受贿一案县税务局5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全过程。进一步推进了屯昌法治建设工作。

切实开展“护苗”专项行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涵盖民事、刑事工作职能的工作领导小组对于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院均发函至司法局,为其指派律师作为辩护人。审理过程中,坚持教育为主、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和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方式进行,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11件12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11人。依法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4份。全年共开展“护苗”专项行动法治宣传教育专题活动59次,其中,组织我院8名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法官到辖区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19场,与学校领导、教师召开校园普法工作座谈会6次,与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妇联等单位联合开展屯昌县2023年未成年人“护苗”行动控辍保学法律进各镇主题宣传活动7场次,活动期间,受教育师生及家长2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10月18日,院机关及三个派出法庭与县教育局联合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0月至11月期间,先后组织辖区23所学校分批次参观学习,接待参观10余场次,参观师生人数逾100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妥处家事纠纷保障多方权益。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法、理、情”妥善化解家事纠纷,维护社会安定和谐。2023年2月1日,我院南坤法庭向当事人发出全省首份《探望权履行承诺书》,对离异夫妻子女探望权问题作出了引导和约束。为进一步消除双方对孩子探望权的的担忧,承办法官对探望权进行了释法说理,阐明和谐的父母关系对子女成长的重要性,引导双方放下对彼此的情绪,一切从为孩子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出发,双方当事人均认可了法官的说法。法官创新思路,引导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探望权履行承诺书》,就双方依约有效行使探望权以及依法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作出承诺和约束。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在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我院与县司法局、中国人民银行屯昌县支行、县房产管理中心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2023年3月21日至24日,我院牵头召开诉调对接工作推进联席会议,与县司法局、各镇党委、各镇司法所分管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各镇人民调解员代表及相关负责同志就诉前委派调解开展及诉源治理过程中等经验做法深入交流探讨,并陆续对接调解员开展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案件委派工作,定期组织调解员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承办的在线调解实务工作培训。9月印发了《屯昌县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包点乡镇“抓前端,治未病”开展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全县8个乡镇各选派1名员额法官,定期联系协助镇党委政府构建规范高效的基层治理格局,各包点法官每月定期开展不少于1次常态化工作。同时,8名法官分别加入8个乡镇的“大昌叔”调解茶话室,为群众提供点单式调解服务。2023年,共推送委派案件255宗,指导调解员在线申请诉前调解案件156宗。委派中小企业协会调解15件,成功调解8件,调解成功率为53.3%,委派“总对总”对接单位调解52件,调解成功44件,成功率为84.61%;收案量同比下降8.59%。坚持把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调解化解矛盾的作用,推进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提质增效。

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推动规上企业高质量发展,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397件,涉案金额8.84亿元,有效盘活诉争纠纷资金。我院还组织干警到屯城镇海鑫家园项目施工工地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同时,于2023年12月底,采用诉前调解方式化解一起企业欠薪问题,有效维护该企业36名员工的合法权益。二是注重行政案件化解,以府院联动为抓手,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多措并举不断优化屯昌营商环境,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积极开展“拥军”活动2023年8月10日,我院组织干警到驻屯某部队开展送法慰问活动,为部队官兵送去深情厚谊的慰问品,进一步增进“军法”之间的深厚友情。我院将继续创新和健全涉军维权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涉军维权水平,积极弘扬拥政爱民、拥军优属的良好作风,以更好的实际行动践行司法服务保障强军大局使命和担当。

妥善化解涉诉信访。“坚持申诉有1%的道理,也要100%维护好”的司法理念,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有信必复”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信访案件21件,其中涉民事案件15件,刑事4件。已答复、办结20件。每月定期排查敏感案件,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0279.2元。向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67000元,共救助7件案件13人次,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五、自觉接受监督

接受各方监督,履行好审判主责。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调研、执法检查活动,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院领导走访省、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余人,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2023年113日,院邀请4名省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受理的718件普通程序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85.65%,促进了司法民主。

六、存在问题

一是诉源治理成效需要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有待继续提高,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的培养与服务高质量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党建和队建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干警敢闯敢为的劲头不足,司法能力短板和司法作风顽疾仍需久久为功加以克服三是对法治建设工作意识不够强,重视和宣传力度不够。

七、2024年工作计划

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更好服务屯昌中心发展。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政治安全和屯昌社会稳定。以锚定26项审判质效指标为抓手,加快推进审判执行管理能力现代化,坚决完成全院确定的结案目标和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依法严惩各类犯罪行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打击涉毒品、涉电信诈骗犯罪;持续推进“护苗”专项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贯彻坚持“枫桥经验”,扎实有效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依托“大昌叔”调解茶话室品牌效应,夯实社会治理格局的基础;依法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提高执行到位率,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依法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房地产风险等,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作为。

牢牢把握队伍建设关键点,打造新时代法院铁军。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培养法院干警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素质能力。认真抓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确保抓出成效。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对干警加强锤炼,拧紧思想“总开关”,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下更大功夫,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牢牢把握守正创新理念,调研探索司法为民举措。聚焦维护司法公平公正、提高审判质效的关键环节,在全院上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探索群众所需、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举措,突出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强化审判质量管理,多措并举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不断贯彻新理念,为屯昌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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