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一封表扬信,为人民法官点赞

发布日期: 2019-12-13 来源:屯昌法院

  近日,一位当事人把一封表扬信送到屯昌法院,表扬立案庭许英花庭长是人民的好法官。信中虽然只有寥寥20几个字,但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当事人对法院司法为民的衷心感谢以及对人民法官的信任。
  
  当事人王元定是一位70多岁的农民,住在屯昌县南坤镇石雷村委会新岭村。2017年3月25日,被告陈某玉在下乡工作中以经济困难为由向王元定提出借款应急。王元定出于好心,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15000元借给陈某玉。后来的2年多,陈某玉一直拖欠着不还钱。无奈之下,王元定来到屯昌法院立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急切的王元定来到立案庭,受到了立案庭庭长许英花的热情接待。待王元定讲述具体案情后,许庭长安慰他不要着急,法院会依法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许庭长看着这位年过七旬的老人,长期务农的他有着一张饱经沧桑的脸,眼里满是忧愁。许庭长心想,这样一位老者,省吃俭用积攒下15000元多不容易呀!他的合法权益应得到法律保护,不能让这位忠厚老实的农民吃亏。
  
  许庭长当即联系陈某玉作释明工作,劝说陈某玉设身处地地为王元定想想,劝其应尽快还清王元定的欠款。许庭长把双方叫来法院,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陈某玉在2019年年底还钱。
  
  2019年11月下旬,王元定给许庭长打电话,说陈某玉只同意给1万块钱就算把这笔欠款了结了,他着急,问许庭长应该怎么办。王元定对许庭长说,自己只是一位老农民,陈某玉欠款已有两年多,都不要求她支付利息了,不能再放弃5000元的本金。了解了王元定的意思,许庭长安慰他不要着急,建议他等调解书生效后,如陈某玉不按约定履行,到时候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听到许庭长暖心的话语,又能为他设身处地着想解决办法,本来满心焦急的王元定仿佛吃了定心丸,也让他感动不已,连连称赞许庭长是个好法官,一定要写感谢信给许庭长。许庭长对他说,这是自己职责所在,不用写感谢信了。
  
  几天后,王元定拿着感谢信出现在屯昌法院。他在信中表扬许庭长是人民的好法官,信中赞她“执法严明,办案认真。待人诚恳,不图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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