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倾心为民” --屯昌县人民法院工作纪实

发布日期: 2016-12-02 来源:天涯法律网

  □本报记者肖瀚 蒙职宇 通讯员许莹

  核心提示

  面对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案压力逐年加大等新形势,近年来,屯昌县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县政府支持以及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据统计,2012年至 2016年10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939件,审执结6503件。2016年前10月,共受理各类案件1618件,审结1183件,同比分别上升16.65%和16.21%,结案率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上诉率5.53%,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14.89%,同比下降12.14个百分点,审判质效呈现出“一高两低”的良好态势。

  狠抓执法办案 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屯昌法院通过狠抓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审限跟踪监督,强化审判绩效管理,强调均衡结案等多项措施,全力保障审判执行工作。

  5年来,屯昌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872件,审结830件1044人,有力维护了屯昌的社会稳定。通过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涉毒品、涉黑涉枪、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该院还充分发挥在反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扶贫开发、农业扶持、工程建设、国土资源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打击力度,推动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力保护屯昌生态环境,审结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此外,积极做好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公开审理工作。

  民事案件方面,5年来,屯昌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4927件,审结4613件,同比分别增长139.22%和135.47%,结案标的额4.15亿元。通过加强民事调解工作力度,妥善化解矛盾,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0.83%。行政诉讼案件共受理65件,审结59件。在涉及土地征收、城镇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案件,尽可能以协调方式解决,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执行工作方面,共受理执行案件965件,执结893件,执结率93.21%,执结标的金额9178万元。该院通过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充分运用执行查控系统,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强制退出土地房屋、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执行手段,全力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和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其中,妥善执结了雨水岭一宗被村民侵占20余年的400亩土地纠纷案件。

  屯昌法院因圆满完成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任务,实现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两个百分百”,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先进集体”。同时,在全省率先实现案款清理率、案款发放率“两个百分百”。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 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

  屯昌法院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2年4月,屯昌法院在县交警大队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实现与交警部门诉调无缝对接,全力做好交通事故案件调处工作。自成立以来,交通巡回法庭已受理案件1734件,标的金额2726万元,全部调解结案并自愿履行完毕,取得了调解率100%、履行率100%、服判息诉率100%、上访率零、申请执行率零的良好效果,得到省委政法委、省高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要求全省推广。现在,“交通巡回法庭屯昌模式”已经在全省基层法院全面推开,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同时,屯昌法院立足服务法治屯昌建设。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3.8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以“到案发地开庭和宣判”、“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进校园”和“法律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5年来,累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

  为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屯昌法院全力参与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确保列入中央投资项目的3个人民法庭及时开工建设;对影响到中央投资项目的执行“骨头案”,坚决采取措施执结,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先进集体”。

  2016年9月28日,屯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志辉带领帮扶小组成员来到新兴镇沙田村委会,与帮扶的16户贫困户一起座谈研究,讨论一户一策帮扶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能够科学、高效、及时和精准完成,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

  据了解,近年来,屯昌法院坚决贯彻省委、县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立足帮扶对象实际,加大人财物投入,对包点的123户贫困户实施精准扶贫,目前已实现45户脱贫。

  积极稳妥扎实推进 司改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屯昌法院坚持依法有序,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最大限度地激发改革内生动力,一批司法改革试点项目陆续落地实施。

  在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方面,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保障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办案,明确院、庭长不得审核签发其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宏观指导职能,规范和压缩讨论案件范围。建立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大对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制约和办案指导。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持续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问责,明确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同时,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注重思想教育引导,提升改革凝聚力,增强改革正能量。实施司法责任制20个月来,法官办案质效稳步提升,人均办案119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

  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面,根据司法改革要求,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法官按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实行单独薪酬体系,初步实现了不同人员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法官遴选程序和入额标准,经考试、考核、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评审等严格选拔,24名同志被确认为首批入额法官,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22人,硕士学历2人。坚持法官员额配置向一线倾斜的原则,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审判第一线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自实施司法责任制以来,院、庭长主办案件4962件,占同期全院受理案件总数的71.51%。

  深化便民利民举措 司法为民赢得新口碑

  屯昌法院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围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狠下功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严格执行登记立案范围和程序,切实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敞开大门。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详细告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作出书面裁定,严禁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案件当场立案率达99%以上。

  同时,不断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等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开通了网上预约立案,在法院大厅设置案件查询系统,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5年来,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63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为困难群体发放司法救助金166.08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86.5万元。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设立律师工作室、律师阅卷室和“一卡通”绿色通道,维护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等执业权利,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着力从严治院 队伍素质有了新提升

  屯昌法院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监督管理,坚决正风肃纪,强化榜样示范,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先后共有7个集体和15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潘志明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该院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6月22日,屯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志辉带领全体党组成员及部分干警深入“双联双扶”行动联系点新兴镇沙田村委会牛斗园村集中开展了入户联系慰问及卫生整治活动,为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添了新的形式和内容。同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全院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

  该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二十六条规定”,通过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实行法官任职回避、重大事项报告、开展述职述廉、落实问责等,多举措开展反腐倡廉工作。5年来,该院没有一名审判人员因徇私枉法或错案被追究责任。2013、2014、2015年连续3年被省高院评为“海南省法院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

  自觉接受监督 阳光司法获得新进步

  屯昌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县委决策部署,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自觉把接受各界监督作为人民法院正确履职、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机制。

  该院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调研、接受执法检查,先后就刑事审判、执行工作、行政审判等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完善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工作机制,在今年,先后4次邀请屯昌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进一步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回眸5年来的工作,屯昌法院全体干警在一次次庭审中辩法析理、一桩桩执行中风尘仆仆、一个个节点中稳步推进、一件件纠纷中妥善化解、一天天加班中送走星辰,这是全院干警坚定信心、凝聚共识、敢于担当的结果;是主动作为、积极应对、破解难题的结果;是不计得失、甘当“燃灯者”、默默付出的结果。未来,屯昌法院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司法规律和问题导向,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来源: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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