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才真: 本院受理原告王才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琼9022民初执恢278号],本案现已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琼9022执278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