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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琼9022民初72号
  发布时间:2017-07-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圣大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对本院作出的(2017)琼9022民初72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