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文洲: 本院受理被执行人符文洲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琼9022执398号执行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向本院缴交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25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开户银行: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行 号:402641010010 账户名称:屯昌县人民法院 账 号:1010869690000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