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送达公告
(2017)琼9022民初566号
  发布时间:2017-11-0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屯昌华宇家电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海南超频电脑有限公司与被告屯昌华宇家电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