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苏运文:
本院受理原告吴定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琼9022民初278号],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琼9022民初278号民事裁定书之一。自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