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送达公告
(2018)琼9022民初514号公告送达调解书
  发布时间:2018-09-2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王镇生:

本院受理原告羊建方与被告海南金田混凝土有限公司、第三人王镇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当庭调解)。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琼9022民初51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发出之日视为送达。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