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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琼9022执815号失信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0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18)9022815

被执行人海南顺佳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向你追缴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2017)琼9022民初2254号民事案件受理费过程中,因你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亦未报告财产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9022815号失信决定书。决定如下:

海南顺佳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年。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日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