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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琼9022民初636号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8-12-2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海南圣大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献甫与被告海南圣大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9022民初636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