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告
王发江:
本院受理原告王妚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18)琼9022民初827号】,原告王妚引于2018年11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琼9022民初82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