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雄:
本院受理原告蔡奕武与被告余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立案。立案审查后,因被告余雄下落不明,本院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琼9022民初3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