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唐毓信:
本院受理原告吴巧英与被告唐毓信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琼9022民初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唐毓信:
本院受理原告吴巧英与被告唐毓信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琼9022民初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