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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琼9022民初237号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9-08-1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唐毓信:

本院受理原告吴巧英与被告唐毓信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琼9022民初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