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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琼9022财保5号民事裁定书(查封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本院依据申请人海南招银地产有限公司的申请,已于2019年7月30日作出(2019)琼9022财保5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申请人黎小妹、刘刚购买的位于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科技路南侧昌顺豪庭公寓楼A-10楼907房,并已向屯昌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现予公告,请周知。如案外人需查询被查封商品房的具体查封情况,本院将予以配合。

被查封商品房项目名称:昌顺豪庭公寓楼

被查封商品房开发企业名称:屯昌兴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查封商品房其他房产情况:昌顺豪庭公寓楼A-10楼907房(购房合同编号:2015025096)。

2019年8月2日

联系人:蔡预红

联系方式:0898-67821016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