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琼9022民初1214号
张琼香、吴亚全:
本院受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琼香、吴亚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明,本院无法进行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琼9022民初1214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不予收取。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