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琼9022民初1104号
宋佩文、宋佩筠:
本院受理原告海南屯昌美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宋佩文、宋佩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琼9022民初1104号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一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