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送达公告
(2019)琼9022民初1046号
  发布时间:2019-11-0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2019)琼9022民初1046



焦保珍

本院受理原告海南屯昌鸿启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焦保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琼9022民初1046号民事裁定、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0一十一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