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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琼9022民初1301号裁定书
  发布时间:2019-11-0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琼海金垦橡胶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屯昌圣都橡胶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琼海金垦橡胶贸易有限公司、第三人王有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原告屯昌圣都橡胶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做出(2019)琼9022民初1301号裁定书,你须前往本院领取上述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后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