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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琼9022执恢15号
  发布时间:2019-12-2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琼9022执恢15号


吕宝珊: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苏孙林与被执行人吕宝珊、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琼9022执恢15号执行裁定书,(2018)琼9022执恢15号执行裁定书之一,(2018)琼9022执恢15号执行裁定书之二,(2018)琼9022执恢15号执行裁定书之三,(2018)琼9022执恢15号执行裁定书之四,(2018)琼9022执恢15号执行裁定书之五,解除限制消费令,结案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