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9)琼9022民初1301号
本院原定于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钟在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南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屯昌盛都橡胶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琼海金垦橡胶贸易有限公司、第三人王有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时间更改为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九时三十分。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