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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法院防疫、反腐两手抓到看守所开庭审理职务犯罪案
  发布时间:2020-03-2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2020年3月18日,屯昌县人民法院到县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由监察委侦办的案件,即原屯昌县粮食局局长陈贤礼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及向其行贿人员梁平犯行贿罪、串通投标罪一案。在依法防控的前提下,法院坚持依法反腐,坚持从严从快打击腐败犯罪分子。考虑到将被告人提押出来庭审会增加新冠肺炎感染风险,屯昌法院和检察院、看守所沟通协调,由看守所将审讯室的设备进行了改进,法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律师等一并到看守所审讯室内开庭,保证了公职人员非法收受承包商贿赂款、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腐败案件庭审过程得以顺利进行。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陈贤礼担任屯昌县粮食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梁平及杨某财物共计人民币151.513132万元,数额巨大;其在屯昌县粮食局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不负责,未依法进行结算审计,致使县粮食局多拨付前期咨询服务性其他费用46.042443万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被告人梁平为谋不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工作人员财物,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行贿数额共计人民币136.513132万元,且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分别构成行贿罪、串通投标罪。

  

  庭审中,被告人陈贤礼、梁平表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且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法院依法审理后,对控辩双方均无异议的事实及证据予以了确认,并宣布择期对案件进行宣判。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腐败现象是侵入党的健康肌体的毒瘤,坚持不懈反对腐败,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对于反腐败问题,我们的态度必须一以贯之,就是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在这个关键时期,我们更是要持之以恒地在战“疫”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疫情防控监督和反腐倡廉工作两手抓,确保整个社会的良好法治环境。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