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琼9022民初223、224、225、226、227、246、247号
王开叶、邝理清、林家达、符守坚、陈元锐、周安琪、陈柳: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琼9022民初223、224、225、226、227、246、247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二O二O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6783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