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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琼9022执异13号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0-04-1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陈金江、赵积儒、陈贤文:

本院受理申请人曹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琼9022执异13号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OO年四月十日

书记员:67821021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