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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琼9022民初1281号
  发布时间:2020-04-2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20199022民1281


王土青

本院受理原告海南屯昌鸿启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不配合且下落不明,且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琼9022民初12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OO二十六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