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浓厚社会氛围,持续掀起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高潮,提高社会人民群众参与禁毒的意识和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屯昌法院加大禁毒宣传法治教育工作力度,于6月24日上午集中公开宣判了被告人王某旗、吴某武贩卖毒品案。
2019年2月24日至2019年3月4日期间,被告人王某旗多次贩卖毒品给他人,屯昌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旗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19年2月16日至19日期间,被告人吴某武多次贩卖毒品给王某旗,屯昌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武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宣判当天,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附近居民等近20人到庭旁听公开宣判,宣判后由法官采用以案说法、释法说理的形式,对在场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实现“审理好一批案件,教育好一大片”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为了加强集中公开宣判的法律震慑效果,法院还邀请县电视台记者到庭进行拍摄,并在法院微信、微博、抖音平台公开宣判情况,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进行禁毒宣传,以此达到“规模大、影响广、渗透深”的效果,确保禁毒宣传教育深入群众,入脑入心,家喻户晓,营造“人人拒毒、远离毒品”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