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许丽丹:
本院受理原告许丽丹与被告文藏董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琼9022民初54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