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琼9022民初714、716、719号
何春梅、于震维、张黎:
本院受理原告屯昌民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何春梅、于震维、张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三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琼9022民初714、716、719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撤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二0年七月十三日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琼9022民初714、716、719号
何春梅、于震维、张黎:
本院受理原告屯昌民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何春梅、于震维、张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三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琼9022民初714、716、719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撤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二0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