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送达公告
(2020)琼9022民初211、212、214、219、220、221、250、251、252、253号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0-08-1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陈贤明、吴清勇、陈朝昇、陈阳、王勋、范平周、杜维光、张轩炳、徐玉、兰天盖: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分别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琼9022民初211、212、214、219、220、221、250、251、252、253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OO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67821021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