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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琼9022民初11号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0-08-2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杨昌任:

本院受理原告麦有班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琼9022民初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