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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琼9022民初936号
  发布时间:2020-09-3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20209022民936

林资若、李杰华

本院受理原告邱英才被告林资若、李杰华、邱育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林资若、李杰华下落不明,现依法向林资若、李杰华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09022民936号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二OO年十二十八上午九时在屯昌县人民法院新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你二人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OO三十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