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送达公告
(2020)琼9022民初867号
  发布时间:2020-09-1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2020)琼9022民初867

毕崇华:

本院受理原告屯昌民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毕崇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琼9022民初867号民事裁定书(撤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二0年九月十五日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