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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琼9022执异32号
  发布时间:2020-09-2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蔡兴超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黄永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号:(2020)琼9022执异32现案外人王长科向我院申请执行异议,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异议申请书、证据副本、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听证会。逾期依法缺席听证。

OO二十二

书记员:67821021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