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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琼9022民初1011号
  发布时间:2020-10-2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2020)琼9022民初1011

陈国雅

本院受理原告符永贤与被告陈国雅离婚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琼9022民初1039号民事裁定(撤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00年二十七


来源:屯昌法院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