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琼9022民初1011号
陈国雅:
本院受理原告符永贤与被告陈国雅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琼9022民初1039号民事裁定书(撤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二0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