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琼9022民初238号
陈怀齐、王吴密:
本院受理原告王安吉诉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不配合且下落不明,且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0)琼9022民初2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