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李以良:
本院受理原告李荣进与被告李以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琼9022民初9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