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在屯昌县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被执行人何某荣主动履行43800元案款,案件得以执结,切实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
周某2019年12月跟随何某荣从事民房建设中的模板搭建,完工结算时何某荣以资金周转不利为由欠周某43800元未支付,双方便写下欠条,申请人周某经多次催讨劳务费均未果后,周某将何某荣告到屯昌县人民法院,案件在诉讼阶段,经屯昌县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调解结果:被告人何某荣定于2020年7月23日前一次性还清43800元。可被告人何某荣并没按法院生效的调解期限履行义务,周某很无奈的向屯昌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申请人周某在诉讼阶段提起了财产保全这一举措,使得在执行阶段很顺利的执行到部分案款7658.16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何某荣得知法院冻结了自己的存款账户,法官与其联系时总以种种理由推诿逃避,承办法官从申请人那了解到被执行人何某荣个人情况后,断定这是个典型地道的“老赖”,亲自带队到被执行人何某荣住所地,向村委会及村里周边的人释明转达何某荣如不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将会受到拘留措施惩戒,被执行人何某荣得知严惩措施后,主动向屯昌县人民法院提出和解,先支付17431元,剩下的18710.84元按月支付,申请人同意和解结案。
2021年1月26日申请人周某又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因是被执行人何某荣不按生效和解协议履行义务。这次恢复执行后,是真找不到被执行人何某荣了,执行过程中,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查找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后,依法终结本次程序。2021年7月8日申请人周某在法院附近吃早餐,发现了被执行人何某荣也在。及时打电话告知承办法官情况,承办法官火速派出法警将被执行人何某荣羁押回法院,并释明今天如果不筹钱支付完案款,将向院长申报拘留决定,对被执行人何某荣采取强制拘留15日。被执行人何某荣见周围法警威武的架势,且自己已被控制在房间里,心想这次是真跑不掉了。很快被执行人何某荣在被送往医院做入看守所前体检的时候就筹够足额案款,立马向申请人转账支付,本案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