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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琼9022民初106号
  发布时间:2021-08-2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琼9022民初106号


贠占江:

本院受理原告罗平诉被告贠占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明,本院无法进行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琼9022民初106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之一、民事判决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