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琼9022民初106号
贠占江:
本院受理原告罗平诉被告贠占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明,本院无法进行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琼9022民初106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之一、民事判决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