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一直规避执行,躲在外地不出面怎么办?近日,屯昌法院执行局“重拳出击”,执结一宗房屋强制腾退清偿的执行案件,及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3月11日,屯昌法院审理被告杜某卿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从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新西路XX号第二间房屋中搬出腾房给原告陈某洪。审判后,被告杜某卿不服,向海南省一中院上诉,并于2020年11月11公开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杜某卿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无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拒绝搬离腾房,故陈某洪向屯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本案执行标的为所有权确认纠纷,腾退返还房屋,通常需要被执行人予以配合,但是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杜某卿人在上海,本案该如何执行?屯昌法院执行局“四步走”,高效展开强制执行行动:调查核实涉案房产情况执行法官通过现场调查及向有关部门核实,得知判决生效后杜某卿一直未搬出腾房,并已前往上海和儿子居住一段时间,目前涉案房产未居住其他人员。
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执行法官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多次向杜某卿拨打电话告知其执行案件情况,并对房屋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但杜某卿一直不理睬,回避执行,在电话里头对执行法官的话也是表现很不耐烦的状态。
结合实际情况妥善采取执行措施执行法官考虑到杜某卿人在上海,又规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通过多方寻找杜某卿在本地是否还有其他房屋,想将杜某卿在涉案房屋内的个人财物搬至其名下其他房屋,均未果。然而执行法官仍未放弃,终于联系到杜某卿在本地工作的女儿,希望她能接收其母亲在涉案房屋内的个人财物,但其女儿表示拒绝。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屯昌法院决定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并以制作电话笔录以及多次公告的形式,正式通知杜某卿在公告期限内自行将个人财物腾出涉案房屋,若不履行,到期法院将进行强制执行。
如期出击,依法强制腾退公告期满,杜某卿仍未履行。屯昌法院执行干警如期奔赴执行现场,进行强制腾退房屋。针对涉案房屋内杜某卿的个人财物,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陈某洪协商,同意将杜某卿的个人财物放在原地保管半年,半年之后若杜某卿还未处置,陈某洪可自行处置,同时将该事项通过电话明确告知杜某卿。到达强制腾退现场,执行干警按照事先制定好的执行方案,迅速就位各司其职,邀请了当地居委会干部在场见证,进入房屋后第一时间对屋内的原始情况进行视频记录及拍照。最终在申请执行人陈某洪、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督下,将杜某卿的个人财物逐一清点资产并登记造册,集中存放在涉案房屋的某一个角落。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强制腾退圆满完成,整个执行过程规范、有序、高效。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屯昌法院牢牢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今后,屯昌法院将继续用足用强执行措施,依法严惩失信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希望广大群众以诚为本,以信立身,努力营造一个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