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李春香、符庆玲:
本院受理原告王献童与被告李春香、符庆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琼9022民初5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