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吴小燕:
本院受理原告唐海承与被告吴小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琼9022民初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