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陈泽瑜:
本院受理原告伍长录与被告陈泽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琼9022民初136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