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诉讼服务中的作用,11月19 日,由县司法局牵头,对通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选方式确定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了面试。此次面试的评委组主要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潘志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岗负责人许环友及县法院、县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面试中,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认知、自身能力以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了阐述。评委组着重考察候选人的陪审时间能否保障、语言表达是否顺畅、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和矛盾纠纷处理能力等。按照选任方案规定,县法院将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36名拟任命人选,最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自《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屯昌县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注重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代表性,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农村社区中遴选群众威信高、品德好、能力强的基层干部和普通群众作为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通过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将进一步增加基层人民陪审员比例,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更好地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由于选任人员来自基层各个行业,这样更有利于宣传司法工作,更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有利于增进社会各界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提高选任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实现选任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