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送达公告
(2021)琼9022民初651号
  发布时间:2021-11-1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王玉波、梁定忠

本院受理原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玉波、梁定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琼9022民初651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〇二一十一十六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