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送达公告
(2021)琼9022执795号
  发布时间:2021-11-2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2021)琼9022执795号

王小洪

本院于2021年11月8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邓家弟与被执行人王小洪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一直未履行2018)琼9022民初42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琼9022执795号案件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你应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邓家弟支付三个孩子抚养费3000元(2021年5月-9月,每人每月200元

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负担案件执行费50元。

四、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及收到通知书之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虚假报告的,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等措施。

特此公告

20211127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