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王永仕、贺建斌:
本院受理原告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诉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琼9022民初1721号),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琼9022民初17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