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送达公告
(2022)琼9022执341号
  发布时间:2022-06-0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

2022)琼9022执341号

海南易食食品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2)琼9022执341号申请执行人海南琼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责令被执行人海南易食食品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海南琼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9838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其中168461元的利息为以16846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自2017年9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其中29919元的利息为以2991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自2018年9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4723.6元、执行费3456.15元,并向本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等措施,并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