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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人民法院与屯昌县枫木镇枫木中心小学联合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09-3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构建良好校园法治环境,2022年9月28日下午,屯昌县人民法院与屯昌县枫木镇枫木中心小学联合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座谈会。

  

  屯昌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川文,党组成员潘志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黎家雄,政治部副主任何云及受聘的屯昌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李晗等相关人员出席仪式及座谈会,屯昌县枫木镇枫木中心小学校长李章超、常务副校长王富等枫木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仪式并参加座谈。

  

  会上,李章超校长为屯昌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李晗颁发了聘任证书,李校长介绍了枫木中心小学的基本情况及法治教育情况,各参会人员就如何履行好法治校园建设,如何利用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开展法治教育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李章超校长感谢屯昌法院对法治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将以聘任法治副校长为契机,与法院加强配合联动,充分发挥送法进校园活动的优势,精准施策,共同做好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让法治教育成为枫木中心小学每一位教职工和学生的必修课。

  

  王川文副院长指出,法治副校长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工作,要求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法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将送法进校园的工作落到实处,以强烈的责任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不断加强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交流,主动了解学校师生及家长的法治需求,要每一位学生和老师都能对法治有更深刻的了解。学校与法院双方应共同努力,就如何切实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校园安全、学校及师生权益保护等工作加强交流协作,将法治副校长工作做深做实,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让依法治校的理念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屯昌县人民法院管理员